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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院长李政教授文章“促进机会公平是完善分配制度的必然要求”被《文摘报》转载

发布日期:2023-02-09

经济学院院长李政教授在《社会科学报》(20221121日)发表的题为促进机会公平是完善分配制度的必然要求学术论文近日被《光明日报》旗下的《文摘报》转载,并被光明网转发,转载全文如下:     

    促进机会公平是完善分配制度的必然要求

 

在完善分配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各项重点工作中,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促进机会公平”,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和分配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机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要义和独特优势。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的三大机制,其中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动力机制,也是最基本的运行机制和核心机制,而竞争则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市场经济的效率之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建立了公平(竞争)机制,才会确保竞争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使参与竞争的市场主体和全体人民更多享受竞争之利、之福,而免受竞争之害、之苦。公平有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其中机会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前提基础,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是最大的公平,也是公平的首要标志。机会公平必然要求也意味着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即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力,在同一规则下参与竞争,让资本和特权都受到有效约束,让竞争从恶性变为良性,从无序变得有序。  

机会公平是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和前提条件。只有确保了机会公平,才可能有过程公平,所有劳动者和市场主体才有了参与竞争、参与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才可能有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才能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创业干事儿的积极性、主动性,最终把蛋糕做大。  

机会公平主要是发展权意义上的公平。机会公平主要是指发展机会的公平,也是一种起点公平。机会公平要求社会公开、公正、透明地为所有人和市场主体提供同样的发展自己、贡献社会、创造财富的机会。在机会公平的情况下,一个人和一个组织、市场主体的发展成就只取决于能力大小和努力的程度,而非血统、血缘和身份地位。  

毋庸讳言,当前社会仍然存在许多机会不平等的现象和问题,这种不平等阻碍了共同富裕的实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加快促进机会公平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