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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品”概念的提出与实践

发布日期:2022-07-05

概念形成期(2010 - 2016年)

201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首次提出“生态产品”概念。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

2015年,“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

2016年,《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城市、风

景名胜区等特殊地区的生态产品内涵。

实践探索期(2016年 - 至今)

2016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开始了生态产品价

值实现先行区的试点工作。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

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要求,长江

经济带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

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2019年,党中央出台了《关于支持浙江丽水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试点的意见》,标志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始从政策动议走向政策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