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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对环境检测公司检测行为保全证据公证案

发布日期:2019-06-09


【检索主题词】环境监测;保全行为;公证;证明效力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机构名称】安徽省淮南市正诚公证处

【公证员姓名】汪建国

【公证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 XX县环境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XX县某一农场境内有人在进行炼铅生产活动,严重污染了环境。经查,该工厂在制铅熔炼炉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烟尘和废气直接外排环境,废旧电瓶和拆解废料随意堆放和倾倒,地面沉积了大面积的酸液废料,拆解电瓶后产生的废硫酸直接倾倒在擅自开挖的沟渠渗坑内,水质已发黑并伴有强烈刺激性硫酸气味,渗坑周围的树木已经开始出现枯死并向周边蔓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旧铅酸蓄电池、拆解的蓄电池和冶炼铅渣属危险废物。该工厂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达3吨以上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在初步收集了证据材料后,8月,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在审查起诉中,公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废蓄电池炼铅作坊中冶炼废渣、废铅蓄电池拆卸物有害成分及排污量。考虑到检测的专业性,侦查机关和环保监察部门准备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涉嫌污染物进行取测、量样及检测。鉴于取证时当事人不在现场,为保证所取证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根据公诉机关和侦查机关建议, XX县环境监察大队向公证处申请对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涉嫌污染地点的冶炼废渣、废铅蓄电池拆卸物进行取样检测及排污量测量的行为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处受理了该公证申请,审查了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及其指派工作人员的检测资质,并指派一名公证员、一名公证员助理随同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XX县环境监测大队负责人一起来到了XX县一废蓄电池炼铅作坊,因该作坊比较隐蔽,工厂内无任何铭牌,周围亦无标志性参照物,公证员要求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保全的地点坐标进行定位,确认了证据保全的地点,公证员对作坊及其周围状况进行了记录。随后,在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的监督下,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该处U型废液渗坑中的渗液深度随机选取若干点进行了测量和记录,对U型渗坑的大小进行了测量和记录,对冶炼废渣、废铅蓄电池拆卸物进行了取样封存,公证员对现场测量数据和取样过程进行了记录。数日后,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将检测报告提交至本公证处。本处依法制作公证文书。根据申请人的后续反馈,该保全行为公证书在庭审时被法院直接采纳。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皖XX公证字第XX号

申请人:XX县环境监察大队

地址:XX县XX镇XX大厦X楼

法定代表人:夏某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职务:大队长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申请人XX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准备证据,特于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申请本处对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XX县XX农场XX队一“废蓄电池炼铅作坊”中的冶炼废渣、废铅蓄电池拆卸物及现场U型废液渗坑废液量等进行取样及测量的过程及行为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受理了此项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汪XX、公证员助理尹某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夏某某、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黄某某、王某某和韩某某于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来到位于XX县一“废蓄电池炼铅作坊”,对现场状况和工作人员测量、取样的行为进行了如下保全:

一、该“废蓄电池炼铅作坊”位于XX县XX省道与XX高速交叉口西北方向,经参加人黄XX定位,该地点坐标为北纬XX°XX′XX″,东经XXX°XX′XX″,该“作坊”周围无村庄、西南两侧为围墙,大门位于南侧、围墙周围为农田、树木,“作坊”内沿东西分别为两个U型渗坑(内有深色液体)、一排简易彩钢房、一堆废弃蓄电池外壳、一堆废弃蓄电池拆卸物、一组生产机器,机器旁边堆放有废料、废渣、废灰及铅锭。

二、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尹X的监督下,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黄某某、王某某、韩某进行了以下操作:

(一)、将产品型号为TCS-D31P30BRDefender3000系列的电子磅秤归零;

(二)、将1000ml的容器放置到电子称上称重去皮,电子称显示该容器重量为0.295kg;

(三)、在上述U型渗坑取液体1000ml至另外一个容器中,将该取样液体全部倒入到上述重量为0.295kg的容器中进行称重,电子称显示重量为1.320kg;

(四)、对上述两个U型渗坑的长宽进行测量,经测量,东边渗坑长约31.35米、宽约6.06米,西边渗坑长约37.50米、宽约5.05米。

(五)、对上述两个渗坑中液体的深度随机选择十四个点进行测量,经测量,液体深度分别约为85cm、123 cm、105 cm、100 cm、109 cm、84 cm、105cm、89 cm、71 cm、69 cm、86 cm、82 cm、79 cm、84 cm;

(六)、对该区域东边废弃蓄电池拆卸物进行随机抽样五小袋,将五小袋取样物品混合后再从中取样一袋,该样品由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带回检测;

(七)、对东边机器旁边铁渣进行随机取样,取样物品由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带回检测。

三、本公证员对测量过程、测量数据及取样过程进行了记录,形成《现场工作记录》一份计一页,公证员助理尹X对整个测量和取样过程进行了拍摄。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黄某某、王某某、韩某和夏某某的签名属实;本公证书后附《XX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与XX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提供给我处的原件相符;本公证书所附光盘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

一、《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计一页;

二、《XX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复印件计十三页;

三、DVD光盘二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淮南市正诚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