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合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辽宁北方陆海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托辽宁大学获批的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成立了“辽宁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
“中心”实验室总面积4000余平方米,设备3700余万元, CMA认证的检测项目2500余项,相关科研、技术人员80余人,发表 SCI 论文 110 余篇,发表国内核心期刊论文 180 余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0 余项,拥有污染物性质、地表水沉积物、土壤地下水、生态系统、空气污染、噪声振动等鉴定评估能力。
“中心”与辽宁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等单位合作编写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概论》1部,编制辽宁省《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森林与林地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通用技术规范》等团体标准5项,是东北地区最大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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